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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最害怕的刑罚,虽然身体不会受任何伤害,却让人无地自容

时间:2023-04-21 19:54:57    来源:中华网热点新闻    

原标题:古代女子最害怕的刑罚,虽然身体不会受任何伤害,却让人无地自容


【资料图】

人类是群居动物,而人多的地方,就容易因为利益的冲突而产生矛盾。也正是因为如此,为了让人们的生活有更好的秩序,社会形成了一套可行的法律制度。有法律的地方就注定了有惩罚,也正是因为如此,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出现了很多令人胆寒的刑罚。

比如中国古代,就用“五刑”来称呼一些刑罚,在不同时期,五种刑罚的具体所指并不相同。在西汉文帝前,五刑指墨、劓、刖、宫、大辟;隋唐之后,五刑则指笞、杖、徒、流、死。

当然,五刑是对中国古代刑罚的部分概括,并不代表全部刑罚制度。有些刑罚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受伤的并不是身体,而是内心,容易让人无地自容,比如杖刑游街便是如此。

“杖刑游街”其实可以分为“杖刑”和“游街”,两者方式,前者对肉体有一定的伤害,而后者则完全体现在了精神上的折磨。

“杖刑”也叫“笞刑”,正式开始于西汉文帝、景帝时期,景帝时规定笞刑只能打屁股。在隋唐五刑中,笞刑、杖刑是比较轻的,打十至五十下的为笞刑,打六十至一百下的为杖刑,责打部位为背、臀、腿。宋代则分为臀杖和脊杖,分别打臀部和背部,脊杖较重。元代至清末,笞刑、杖刑均只打屁股。

然而,“杖刑”指的是“去衣受仗”,也就是说,女子需要去除裤子,然后面对无数男子的目光,之后接受惩罚。在那个时代的女人,一般都是受到了贞操教育长大的,连脚都不可以让男子看,更何况是屁股。这样一来的话,倘若一个女子接受了这样的惩罚,在精神上将会接受巨大的折磨。

此外,接受“杖刑”的女子,也一般是令人所唾弃的。在宋明清三代有规定,倘若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也就是说,倘若女子接受了杖刑,在某种程度上就说明了她们不守妇道,这样一来的话,在她们的后半生中,自然也就留下了很大的影响。

“游街”也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其实指的是游街示众。也就是说,倘若一个人犯了很大的错误,可能就会被放置在囚车之中,然后被拉到大街上游行。

人们对于这样的场面都是有好奇心的,因此很多人会去观望游行的人,而这些人之中,大多情况下是包含认识罪犯的人的。而人们又是喜欢散播消息,因此即使最后这个犯人被释放了,人们也会对她指指点点。如此一来的话,自然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由此不难看出,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刑罚并不是对人肉体上有巨大的伤害。当然,也有对人体有很大的伤害的。而对于人们而言,最为恐惧的还是那种会给人们带来心理阴影的,因为这种方式很容易摧毁一个人的意志,最终酿成更悲惨的局面。而这也是为何一些犯了错误的人,宁愿接受身体上的折磨,也不愿意留下这样的名声的原因。

参考资料:《五刑和肉刑》、《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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