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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宋高宗与金人和议减轻了百姓负担?告诉你南宋赋税有多重-要闻速递

时间:2023-05-09 20:54:44    来源:中华网热点新闻    

有一种说法,秦桧、宋高宗与金国人达成了《绍兴和议》,减轻了南宋百姓负担。达成《绍兴和议》以后,百姓不用再负担沉重的赋税,有正面意义。然而我研读史料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南宋的国土面积比北宋少了一半,北宋全盛时期有254州,南宋只有100多个州。国土少了意味着户口也变少了,税收也就更少了。绍兴初年南宋养了一只24万左右人数的军队,为了应付庞大的军费,南宋对百姓加征了不少税,千方百计的榨取民脂民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他们发明了总制钱、经制钱、月桩钱、折帛钱、版帐钱等等。这些赋税是为了养军队,不得已而采用的方法。照理战争一结束,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以后,这些赋税就应该废除了。事实上这些赋税一直到南宋灭亡了也没有废除,原来临时加征的税,变成了正式征收的税。

南宋初年的几种战时税

一 总经制钱

南宋初年连年战争,南宋一年的税收不到一千万贯,按照北宋时期标准税收才200多万贯。而战争需要大量军费,户部尚书吕颐浩、翰林学士叶梦得想了一个办法。北宋宋徽宗时期陈亨伯为筹集军费,曾经设立一个机构经制司。他把原来地方支配的钱划入国库。南宋初年也采用了陈亨伯的办法,由于这个机构叫经制司,这个税收就称之为"经制钱"。

经制钱的办法是提高南宋专卖产品价格,官吏的俸禄南宋要抽取1%税收,百姓卖田宅时、官府发凭证时候、公租房房租、都要比原来多收钱。绍兴五年宰相孟庾为筹措钱,又设置了总制司,"总制钱"因此得名。总制钱又加收了耆长、户长雇佣钱,合同书朱墨钱,民户加收3分免役钱,进一步加重了百姓负担。

不要误以为总经制钱对百姓没什么影响,以为只是把地方财政收入纳入国家财政收入。这样做必然会引发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倒霉的自然是百姓。然而为了筹集军费,南宋统治者们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只能先解决眼前军费问题。总经制钱一年的税收就有一千多万贯,是南宋重要财政来源之一。

每当州县地方收不齐经总制钱时,他们就让百姓缴纳所谓"补亏钱",做买卖的除了缴纳正常商税以为还要缴纳所谓"贴纳补助钱"。国家用经总制钱搜刮钱财以后,过去富裕的州县,现在也变穷了。过去的中产之家如今只能勉强生存,过去底层百姓靠着耕田织布,自给自足还能生活,如今或者没办法当了盗贼或者只能饿死。

二 月桩钱

绍兴二年韩世忠驻军建康,宰相吕颐浩、朱胜非又创设了月桩钱,以临时供应军费。月桩钱是南宋要求地方每月必须上交国库的钱,有金额规定。其名目繁多,有酒税、纳醋钱、卖纸钱、赋税征收凭据钱、保正牌限钱、折价交纳牛皮筋角钱。诉讼输了的一方要缴纳罚款,赢了的一方要缴纳欢喜钱。月桩钱没有固定税名,地方官吏可以随意收取。百姓的负担进一步加重。

月桩钱收取不足时,地方官就巧立名目,让百姓缴纳铠甲钱、买盐钱等等。

三 板帐钱

板帐钱也属于额外征收的赋税,百姓缴纳皇粮时多收损耗钱,交布帛则多收靡费钱,如果有富人犯法,可以罚款。如果抓到盗贼缴获赃物不还给失主,加重商业税收,还有预收明年税款的情况出现。买卖田地,还要收取买家、卖家各种税费。

四 折帛钱

南宋初年,布帛价格暴涨到一匹10贯。为筹集钱款制作军衣,有士大夫想把这项开支转嫁到百姓身上。宋高宗 建炎三 年(1129年) 两浙转运副使王琼 建议:他所管理的两浙地区每年要收丝绸、布帛一百多万匹,可以让百姓每匹缴纳2贯折纳钱,南宋一年就多得300多万税收。南宋统治者采纳了他的建议,在全国推广。后秦桧又增加为一匹布缴纳6贯。折帛钱一年的税收就达到1000万以上。

此后折帛钱缴纳标准逐年递增,百姓的负担也在逐年加重。建炎四年每匹三贯,绍兴二年每匹三贯五百文,绍兴四年为每匹五贯二百文,绍兴五年为每匹七贯,绍兴七年每匹八贯。到了绍兴十七年,已经和平了6年时间,百姓每匹还要缴纳七贯钱给国库。

绍兴和议后百姓负担并未减少

总制钱、经制钱、月桩钱、折帛钱、版帐钱,并未随着南宋金国《绍兴和议》达成而废除。这些税成了南宋每年征收的赋税,这些税都是定额,即使灾荒年也要按照固定标准征收。比如折帛钱,明明布帛价格已经回落了,还要按照最贵那一年的标准缴纳。绍兴十一年(1141年)《绍兴和议》签订以后,折帛钱不仅没有废除,征收额度反而增加了一倍。

绍兴十一年两浙总制钱为189万缗,两浙本是南宋最富裕的地区,宋高宗要求各路以这个标准征收总制钱。各地贫富不均,却以收入最高地区收取赋税,宋高宗为了敛财也是拼了。南宋一共16路,如果都收齐的话总制钱就达到了3024万。绍兴十九年经总制钱收到了1725万,以后南宋就以这个标准收钱。

南宋军队数目也并未随着战争结束而减少。宋金议和以前南宋有20多万军队,宋孝宗时期达到了41万多人。南宋依然要花费大量军费,来养活这只庞大的军队。

叶适评论说:"虽然现在和平了,可是天下依然为军费开支问题所困扰。以至于出现了虽然国内太平,却出现了汉武帝时期的横征暴敛现象。"足以表明南宋统治者并未因为和平,就减轻了对百姓的掠夺。

以两浙为例,北宋时期两浙的赋税为300多万贯,包括了茶、盐、酒税,地方财政支出。到了南宋两浙的赋税为1200万,这还没有加上茶、盐、酒税,地方财政支出的开销。南宋时期的赋税比北宋要高了4倍。

综上所述,南宋与金国签订《绍兴和议》以后,百姓的负担非但没有减轻,反而更重了。军队数量、军费开支没有减少,反而更多了。说宋高宗、秦桧为了减少军费、减轻民众负担,才与金国人签订屈辱的《绍兴和议》,并不符合历史事实。

参考史料:

《文献通考》《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史》《叶适集》《宋会要辑稿》《晦庵集》《群书考索》

为敛财绍兴和议后,秦桧为敛财又推行了经界法

绍兴十二年(1142年),左司员外郎李椿年上书宋高宗,陈述土地占有状况不清楚有十害,他又以平江为例子,平江原来征收赋税七十多万贯,现在只能收到20多万贯。请求在平江试行经界法宋高宗秦桧一听,国家少收了这么多税,马上任用李椿为两浙路转运副使,开始土地确权。

如果南宋取消了战争时期的苛捐杂税,那么核查土地所有权是理所应当。可是宋高宗、秦桧并没有那样做,他们想的是钱还是不够花,这次他们把手伸进了富人的腰包。比如经总制钱在绍兴十六年时一年征收1222万贯,实行经界法以后一年征收1725万,一年就多收了500万贯。这也就意味着百姓负担进一步加重。

秦桧还下令根据经界法统计数据,增加各地4/5税收。自从实行经界法之后 ,南宋赋税越来越重,农民辛苦劳作一年所得,根本不够缴纳赋税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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