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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法理与人情的完美统一,首创者原来是一名宋代的武将-今日热搜

时间:2023-05-02 11:51:41    来源:中华网热点新闻    

缓刑:法理与人情的完美统一,首创者原来是一名宋代的武将

(本文共计2800字,含图片5张,全文阅读估计需要浪费您宝贵时间10分钟)


(资料图)

《增广贤文》里有这样一句话:"人情似铁,官法如炉"。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不但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是人情世故,就连处置一些社会矛盾,也是将人情礼仪摆在首位的。

在传统社会结构里,人情既是社会关系的黏合剂,也是维持社会规则的稳定剂,一个人不会做人处世,别人一般不会质疑这人的智商和品德,经常会用一句"真是不同人情"就作了高度概括。

人情的反面作用在于:人情关系一旦形成,就会成为一种羁绊和负担,阻碍理性的成长和个人价值的实现。即便如今,相信也会有很多人感慨:"人情债难欠"。

物极必反。当人情这种力量聚集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成为某种壁垒,坚不可摧、牢不可破,如同钢铁铸就的一般。于是乎,就有了"人情似铁"的说法。

但毕竟人情世故只是一种暗规则,真正拥有强悍力量而且占据正统地位的还是法律--随着社会文明进步日益严密完善的法律体系。古代社会法出自官、法执行在官,所以在百姓的眼里官就是法、法就是官,"官法"一词也就从此形成,并称为朝廷种种律条的别称。

"人情似铁,官法如炉",意思就是即便你人情的力量多么坚不可摧,但官法就如同用来冶炼的炉膛一样,哪怕你人情再强大,也能把你炼软、炼化,炼得"温柔如水"。

这句话还透露一个概念,那就是在很多情形下,人情和官法是难以一致的。这个不难理解,有些事人们觉得合情合理,但是违背了法律;有些事情人们气愤填膺,但法律方面却没有加以惩处的依据。

从人情产生的根源和法律的属性上看,这种差异和冲突正常的。也恰好是这种差异和冲突,让人产生了"法不容情"的印象,认为法律和人情根本就是矛盾对立,一个严厉生硬、一个温情脉脉,一个是是暴力执行,一个是感情渗透,中间似乎隔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经过文学创作和民间塑造,包拯是自古以来的清官楷模和执法者的典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带着无数光环,被人当作是正义和智慧化身的"包青天",在电视剧里就曾经遭遇过法律与人情冲突,以至于包拯也无计可施的情形。

一个贵族子弟罪行累累,令人发指,包拯经过查证,案情早已是证据确凿、铁案如山,但这贵族子弟巧妙钻了朝廷法令的空子,承袭了王爷爵位,享有了免死铁券特权。"如火如炉"的官法也难以奈何,包拯只能依照律法将这贵族子弟释放。

民间故事和神话传说的最大好处就是,人们可以脱离现实,用自己的美好愿望改变事情的结局。在包拯遭遇的困局里,官法惩治不了的暴徒却遭到了上天的谴责,几道闪电、几声轰鸣,雷电结束了贵族子弟罪恶滔天、恶贯满盈的一生。

虽然这只是一个民间故事,虽然这则故事也获得了一个让人满意的结局,然而官法和人情的冲突并未因包拯或者天雷而终结。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很多情形中,"法不容情"的对立也经常让执法者为难、让受刑者委屈、让旁观者心酸。

然而,同样与包拯处在同一历史时期的一个武将,却用一个巧妙的方法为破解情法困局作出了有益探索。而且,他的这项具有首创意义的发明,也逐渐被司法领域认可、沿袭和推广,如今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刑法体系的组成部分。

这名对世界法理思想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武将就是北宋初期的开国大将曹彬。当时,曹彬正在徐州担任节度使兼知州。曹彬文武兼备,善于打仗,但性格却很温和,而且特别善待下属。如果按照古代的将领分类法,曹彬是一个典型的儒将。

虽说战争是最灭绝人性,最残忍的,中国有句古诗也说"一将成名万骨枯",还有"慈不掌兵"的典故,但最能体现曹彬仁慈厚道的,却恰好在战场上。

开宝七年(公元974年),曹彬奉命率部攻打南唐的国都金陵。金陵城防坚固,如果要加快攻克进度,势必就要打人肉战,造成大量牺牲。但曹彬并不急功近利,用士兵的生命为自己建立赫赫功勋。他的策略是围而不打、长期围城。仅这不知道挽救了多少士兵和百姓的生命。

接着,曹彬派遣使者对南唐后主李煜展开心理攻势,晓以利害,劝其投降。可惜李煜还抱有幻想,负隅顽抗,不能理解曹彬的一片苦心。金陵长久不能占领,赵匡胤自然要多次催促,无奈之下,曹彬只能下令攻城。

长久围城,当时的金陵早已粮草匮乏、士兵疲弱,曹彬队伍的攻击难度明显下降。但就在即将破城的时刻,曹彬突然声称自己有病,部下顿时慌了手脚,前往中军大帐探望。曹彬于是借机对手下的将领们说:"我的病不是药物和针石所能治愈的。若要我的病痊愈,唯有诸位立下重誓,在破城之日不枉杀城中的百姓。"众将答应了主帅曹彬的要求,当即焚香叩首起誓。

次日,金陵城破,曹彬大军一拥而入,但于民秋毫无犯,更没有滥杀无辜。南唐后主李煜对此感恩万分,亲自带领大臣前往曹彬的中军大帐请罪投降。

于是,曹彬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暂缓执行二十板子的刑罚。估计那位犯事的官吏也曾经沾沾自喜,以为自己的上司宽恕了自己或者遗忘了这件事。然而一年以后,曹彬旧案重提,将二十板子的刑罚落到了实处。

说明的原委之后,不但这个挨打的官吏感激涕零,曹彬手下的所有官员也都对曹彬的做法心服口服,赞叹不已。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曹彬心存仁慈,通晓人情事理,充分考虑到了受罚者面临的特殊情形和可能招致的祸患,所以才去了暂缓执行的决定。

然而仅仅是暂缓,曹彬并没有因为仁慈和兼顾人情而徇私枉法、姑息养奸,损害法令的威严。而是在刑罚执行与新婚燕尔这两件事的交集点错过,不致于再让婆家人疑心媳妇的时候,选择了执行官法。

在当时的知情人看来,曹彬仅仅是作了一个体现了仁德的司法决策,但曹彬永远想不到,他这种暂缓执行刑罚的办法,会成为让法理和人情实现完美结合的典范,甚至开启了刑罚执行领域的一种新模式,造福后世无数人。

在今天的法治社会,缓刑不但是能够体现人性关怀、人道主义的司法策略,也相当于给了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冰冷刚硬的法律和温暖柔和的人情最大化实现一致,曹彬功不可没。世界法制史的篇章里,绝不应该忘记中国北宋时期那名战功显赫的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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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这样一个对"敌人"都如此仁慈的,应该不会虐待自己的部署的。但北宋建国,曹彬担任了节度使兼徐州知州的时候,有一天莫名其妙叫来一个官吏,命人当众责打这个官吏二十大板。

事发突然,不但这名挨打的官吏一头雾水,手下的其他官员更是一片迷茫,疑惑不已。曹彬这时才将其中的原委给大家说了出来。

原来,在一年前的时候,这名官吏触犯了法令,按照律条是要责打二十板子的。在查实罪行的时候,曹彬又顺便了解到,这名官吏正是新婚燕尔,刚把新媳妇娶进了门。

曹彬心想,如果这个时候执行刑罚,打了那犯法官吏二十板子,官吏的父母一定会认为刚娶进门的新媳妇是个"扫把星",会给自己的儿子甚至是整个家族带来厄运。

古代的人都迷信,不但会将儿子受罚与媳妇晦气联系起来,而且会深信不疑。如果婆家人形成了这样的印象,这个无辜的新娘子就从此真正跌入悲惨命运的深谷了。被嫌弃、被鄙视、被打骂、被虐待很有可能从此成为她生活的主旋律,甚至还有被休的可能性。一个弱女子无端遭逢这样的捉弄和折磨,被迫自寻死路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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