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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一位清官因为没有盘缠回家,朱元璋听后为什么下令将其处罚?

时间:2023-04-28 17:03:29    来源:中华网热点新闻    

文/炒米视角


【资料图】

明初洪武年间,朱元璋要一个清官回京任职,因为没有路费,他拒绝了回京当官,结果被朱元璋下令回家种地。无奈解职回家,因盘缠不足,便卖掉了自己的女儿,结果又被朱元璋施以腐刑(割了)。

明初海州(连云港)有个学正(教师)叫曾秉正的,原本是个江西南昌的读书人。当时大明的官员泥腿子出身的很多,于是朱元璋从读书人中还有识字的和尚当中抽选很大一批人去北方当官。但是老朱有个规矩,那就是这些人都不能直接上任做高官,而是要先在最基层的岗位上实习,有能力的再往上提拔,曾秉正就是其中一个。

这个政策其实非常好,对明初的基层政权建设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而且这些人经过锻炼,有理论又有能力,还能给朝廷重要岗位提供人才储备。

洪武9年(1377年),南京周边突然发生了地震,这的确不太常见。所以是一件比较轰动的事情,但是作为天子的朱元璋理论上要对这件事情做出解释,毕竟那个时候人比较迷信。老朱也有点为难,毕竟像刘伯温这些人都已经不在了。所以老朱脑子一动,把应天周边大小官员全部召集起来,让他们解释一下为什么会"天象有变"?

这就是领导的智慧,自己解释不清楚的问题,让群臣先议,议出一个他满意的结果,他就按照那个结果,修修改改,变成自己的话,再对外公布。

结果这个曾秉正就冒头了,他提出"古之圣君不以天无灾异为喜,惟以祗惧天谴为心。"翻译过来就是"天变不足畏,人变才可怕,圣君不关心天气,只关心人心。"然后又把洪武初年的大明取得的成就,元末20多年兵连祸结,终于等到太平盛世,这些都是朱元璋的功劳啊。诸如此类洋洋洒洒千余字。说得老朱虎躯一震,都被说服了。老朱非常开心,于是将曾秉正直接提拔为思文监丞,后改为正六品的刑部主事,继续锻炼。

从一个公办教师直接提拔为司法部处级干部,可见朱元璋用人的方式也是非常胆大心细啊。从另一个方向来看,曾秉正的前途也是无量的,虽然只是个6品官,但是这是个锻炼人的岗位。

洪武10年(1378年),曾秉正做到了从三品的陕西参政。这也就是火箭式的提拔了吧?可以说前途一片光明。右丞相汪广洋也曾经做过这个职位。一个没有跟着朱元璋打过天下的人,能在这个年纪做到这份上,凭的是他跟海瑞一样清廉刚正的品质,对待贪官污吏,严格执行朱元璋的政策。

后来朱元璋还是稀罕得不行啊,刚把他外派到陕西,就又想把他调到通政司做主使。通政司大家知道,就是负责收受、检查内外奏章和申诉文书的部门。翻译过来就是,就是朝野内外给朱元璋打小报告的密件,都由这个部门收捡的。

可想而知,朱元璋对他有多重视。但是曾秉正却拒绝了朱元璋,原因很简单,其实就是回京没有路费,但又不能明说。

朱元璋发飙了,我已经拿你当自己人了,你放我鸽子。于是下旨,你既然不愿回京做官,那就回家种地去吧。

这个委屈啊,原来朱元璋要重用他,结果因为舍不得盘缠,把官给丢了。官丢了,自然也不能赖在任上了,只能硬着头皮回家,没钱怎么办?那就把4岁的女儿给卖了回家。心也是够狠的,但是当时女人就跟物品一样,不知道曾秉正有没有罪恶感?

但是这事情最后还是被朱元璋给知道了。朱元璋大怒,朝廷又不是没给你发工资,你至于卖女儿回家吗?这是在羞辱谁呢?于是你敢羞辱我朱元璋,那我也羞辱羞辱你,下令对他施以腐刑,后来曾秉正就失踪了。

其实曾秉正还真的是有点冤的,的确朱元璋有给大明官员发工资,但是曾秉正每年35石的俸禄,人家才领了多久?而且关键明初这35石,还是不是银子,而是谷物和宝钞(学习元朝的纸币,相当于白条)。曾秉正又是个清官,让他坐家里写文章,这点俸禄肯定饿不死他,但是从陕西到南京来回折腾,他哪来的银子?还不得卖女儿?

文/炒米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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