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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动态:包公铁面无私的舞台形象背后,其实也有徇私的一面

时间:2023-04-09 16:48:35    来源:中华网热点新闻    

--正文完--

明清杂剧和话本上流传下来的包公戏,圈定并固化了包公的历史形象,包公被塑造的不仅执法公正、不畏权贵,敢于把国舅和驸马弃置在铡刀之下。

而且还大公无私,不徇私情,哪怕是嫂娘之子,也就是自己的亲侄子包勉,一旦犯法也照铡不误。


(资料图片)

面对这样的包公形象,让人无比敬佩之余,心底难免怀疑,真实的包公要是执法无情如此,怎么能够长久混迹官场?

又怎么能为皇帝和同僚,乃至亲属所长久的包容呢?

翻阅史籍不难发现:舞台上和演义传说中的包公,和历史上的包公其实相差甚远。真正的包公虽也刚直、忠正,但也有徇私护短的一面,这点与今日的普通人并无差异。

以下特来详加陈述。

包公徇私对象

包公的徇私的对象是好友章俞的儿子章惇,也就是后来协助王安石变法,搅起后世朝野无数波澜的那位铁血宰相。

只是当时犯案时,他还只是个不检点的热血青年,旺盛分泌的荷尔蒙让他的热情用错了方向,他不仅和家中长辈的小妾通奸,还为此踩伤了人。

图:章惇

兔子不仅吃了窝边不该吃的草,还行起了凶。这个章惇的胆量和行事,真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

案子就这样到了时任开封府尹的包拯案上。这案子按说很好处理,因有明确的律法依据。如按北宋法典《宋刑统》:

"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杖一百。"男女通奸,各判一年半徒刑,各打一百大板。

该法规还规定了:

"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及与和者,谓之内乱。"

图:宋刑统

按照该法规,和长辈小妾通奸的章惇,不仅要被徒刑一年半,杖责一百。

还因奸小功,犯内乱,当属于十恶不赦的大罪,又该罪加一等,重罚之余,且不能赦免和用罚金冲替。

包公徇私处理结果

要是按照这番规定,章惇不死也要脱层皮,同时家门也会蒙羞。

要知道这在士大夫备受重视的宋代,家族出了这样桃色事件,宣扬出去,整个家族就会几代因之仕途受阻。

作者易帆云舒,喜欢点个"在看"哈。

转载请注明易馨堂公众号(ID:goodlucky16 )不写看不懂的学究文章,不写怪力乱神的野狐禅。在中西文化比较,现代古典交汇中,不夸张、不做作、不煽情,以同情之心态加以理解命运、世情。这是接地气、高逼格的易学文化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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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秦桧

如秦桧之前的历代宰相,都极其重视声名,大多人风闻个人不利消息,都会自动致仕。而柳永也不过惯于在风月场所填词好曲,就被永远拒隔于科举门外。

图:柳永

对比这些,章惇的事严重性就可见一斑了。那包公如何处理的呢?

宋人邵伯温在《邵氏闻见前录》里,就记载了这件事以及处理结果:

章惇少年时,"私族父之妾,为人所掩,逾垣而出,误践街中一妪,为妪所讼。时包公知开封府,不复深究,赎铜而已"。

记载中说,章惇和长辈小妾偷情,被堵在里面,败露之际翻墙而出,却无意踩了一老太太。时任开封府尹的包公的处理结果是,仅仅对章惇进行罚金而已。

大宋律法里的杖责和徒刑不仅都免了,而且还对内乱的严重性忽略不见,这不是徇私又是什么呢?

如此徇私,不仅广为认同,也不乏后例

可有意思的是,当时的大宋官员并不这样看,反而都赞同包公的这种处理。

不仅如此,宋代类似的徇私案例,还并不罕见。

儒家仁爱

就是父亲耍流氓,儿子也只能忍着不说,为父亲遮羞,且把妻子或休或弃。

值得一提的是,做出这项判决的地方官,名为胡颖,和包公一样也有着清廉的声名和很高的威望。

图:父慈子孝

判决同样出乎意料,举人因有功名免于刑罚,仅受府学荆条二十。举人兄弟打人因"以爱兄之道",无罪释放。

徇私背后遵循的道理

图:理学宗师朱熹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包公的徇私是出于维护儒家纲常,伦理有序法统。仅处罚金,不大肆张扬也因为对社会风俗的维稳。

在这点上包公的这点徇私,又体现出了儒家的温情。也使得即使今天的我们,设身处地着想,也不忍加以苛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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