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绊倒皇帝,覆铜缸活活烧死:从汉王到汉庶人;朱棣次子朱高煦之死

时间:2022-11-30 09:53:11    来源:中华网热点新闻    

作者:史遇春


(资料图片)

汉王朱高煦树帜起事,明宣宗朱瞻基御驾亲征。

朝廷大军抵达安乐城外,双方交战仅一日,朱高煦便俯首纳降、束手就擒了。

朱棣当年说过,朱高煦很像自己;“靖难”之时,朱高煦战功卓著;就史料看,朱高煦似乎又是那种桀骜不驯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他拉起大旗造反的时候,会这般地虎头蛇尾、这般地不堪一击?

是朝廷太强大了了吗?

是朱高煦太不靠谱了吗?

存疑!

宣德元年农历八月二十四日(乙酉),即公元1426年9月25日。

朱瞻基亲征结束,班师回朝。

其时,朱瞻基命令中官用绳子系绑朱高煦父子的脖子,看押他们,回到京师。

回朝之后,朱瞻基废除朱高煦父子的爵位,贬斥他们为庶人,并降旨在西安门内建筑室屋,将他们禁锢其中。

同时,朱瞻基还命令锦衣卫用刑具锁定王斌、朱恒、盛坚、典仗侯海、长史钱巽、教授钱常、井授等人,押赴京师,处以最严厉的刑罚。最后,这些人全被诛杀。

汉王旧属,只有长史李默因劝谏朱高煦不要谋逆,而被免予处死,但贬谪口北(口北,指长城以北的地方,主要指张家口以北的河北省北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也叫口外。)为民。

诛杀靳荣。

靳荣的儿子靳义、天津镇守都督孙胜、山西都指挥张杰、杨云、青州左卫指挥使□诚、沧州卫指挥郑典等人,曾一起约定,一旦起事,就举城响应朱高煦;而且,他们还先向朱高煦贡纳军马粮仗等很多。

这些事情被察觉之后:

朝廷相继诛杀六百四十余人;

故意放纵与藏匿而连坐处死、流放戌边者一千五百余人;

编管为边氓者七百二十人。

起初,朱高煦被锁押在所谓的逍遥城。

有一天,朱瞻基要去看朱高煦。朱高煦身边的人员劝阻皇帝不要前去。

朱瞻基不听,硬是要去。

去到逍遥城之后,朱瞻基注目细看朱高煦,并看了很久。

之后,朱高煦乘朱瞻基不留神,伸脚勾了朱瞻基一下,朱瞻基跌扑在地。

见此情景,左右随从慌忙将朱瞻基搀扶了起来。

为此,朱瞻基盛怒,他立即命令壮士抬来铜缸。将朱高煦覆于缸内。这铜缸重约三百斤。朱高煦力大无穷,竟然可以在铜缸之下,将铜缸顶负而动。

朱瞻基命令,用木炭将铜缸围住。在木炭堆积如山之后,朱瞻基下旨将木炭点燃。木炭烧了很久,遂将朱高煦活活烧死在了铜缸之中。

朱高煦烧死之后,他的儿子也全都被处死。

关于朱高煦之死,已经说完,再回过头去看看这段历史,做一个不是结论的总结:

一、正规的历史都是成功者书写的,所以,我们眼见的,基本都是“成者王侯败者贼”的套路模式。对此,不必变成彻头彻尾的历史怀疑论者,认为一切的历史皆是变造虚假,如此,最终可能沦为历史虚无主义者。

二、保皇派的文字记述,毋庸置疑,都是偏向于皇帝的。

三、传统士大夫思想受限,不一定保皇,但是,一般会遵守礼制。遵守礼制的结果,往往会美化遵守制度者而丑化破坏规矩者。

四、就此段历史记述来看,朱高煦不见得就那么差劲,朱瞻基也未必那么英武。

五、朱棣认为朱高煦像自己,并不仅仅是因为宠溺,而是因为朱高煦在朱棣夺取江山之时,战功赫赫。

六、朱棣可以夺取侄儿建文帝朱允炆的江山,他开了头、立了范。朱高煦当然就可以夺取侄儿明宣宗朱瞻基的皇位,况且,他是那么地与父亲相像。

七、如果朱高煦夺权成功,那么,洪熙、宣德的年号,也可能如建文年号一般被废,这两年可能仍然被改写成永乐年号的延续,朱高炽、朱瞻基的帝号也可能被褫夺,可能历史会有所谓的“二次靖难之役”一说。这些虽然是无聊的假设,但都是以朱棣行事为依据的。学历史的人一定要记住,改变或者破坏制度的人,事先要考虑好自己的制度也会被改变或破坏;事后一定要有勇气面对自己的制度被改变或破坏。

八、在朱高炽加俸厚赐之后,朱高煦将儿子朱瞻圻在朱高炽登位前后于京师打探的情报以及朝中的事务的作为全都汇报给了朝廷。关于这一记述,始终不解。

九、这一事件中,朱瞻基诛杀六百四十余人;坐死戌边者一千五百余人;编为边民者七百二十人。仅此可见,朱高煦的实力,的确是不容小觑的。乐安城一战,记述中有城中向城外举炮,城外向城中发射神机铳箭,可见,战斗的确展开过,应该不是简单的“束手就擒”四个字就可以概括净尽的。

十、朱瞻基是因为朱高煦绊倒他,才起了杀心吗?

十一、覆于铜缸之下,堆积木炭,活活将其烧死,如果仅仅是因为一拌,这么残忍的处置,也显得朱瞻基太得小气了。

十二、烧死朱高煦之后,再处死他的众多儿子,这样的铺排,再去看绊倒之说,似乎不是刻意的借口、就是变造的记述。

十三、玩弄权术的、在权术中游走的皇帝们,除了个别真傻或无权之外,基本上没有不皮厚心黑的。那些越是喜欢包装、越是喜欢涂抹的,越是无底线、越是无廉耻……

全文主要参考资料:

1.《明史》卷一百三十九·列传第二十七《叶伯巨传》

2.明人焦竑[hóng]《国朝献征录》卷之二《汉庶人传》

3.《明史》卷一百十八·列传第六《诸王三》

4.《明史》.卷七十六·志第五十二《职官五》

5.《旧唐书》卷一·本纪第一《高祖纪》

6.《明史》卷八十二·志第五十八《食货六》

7.《史记》卷六十五《孙子吴起列传第五》

8.明末清初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六、卷二十七

9.汉典万年历

(全篇结束)

关键词: 束手就擒 这段历史 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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