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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最资讯丨最惨的明朝清官——卖女换返乡路费,朱元璋知道后是这样对待他的

时间:2022-11-11 09:32:15    来源:中华网热点新闻    

明朝清官海瑞一生两袖清风,日子过得很艰难,有时候还揭不开锅。他母亲过生日,去市场买了二斤肉,都被记入了《明史》。可见,在明朝时,特别是清廉的官员的日子不好过。

《明史·列传第一百十四》"总督胡宗宪尝语人曰: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


(相关资料图)

而朱元璋从社会最底层做到皇上后,下定决心惩治贪官污吏,所以制定了严苛的法律,但凡贪污六十两以上的官员,一律枭首示众,同时还要遭受剥皮的酷刑。县衙两边的柱子上挂有人皮实草的袋子,用以警示官员。

我们来看一下,明代文官官员的俸禄

明朝正一品官员年俸禄1044石,从一品是888石,正二品是732石,从二品是576石,正三品是420石,依次减少,最小的官从九品是60石。按照当时的行情,一石米只能供给一个人一个月的食用,所以对照一下,明朝官员工资是很低的。

(明朝官员俸禄表)

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官员的俸禄单位是"石",也就是大米。然后用大米来换其他的东西,而大米不容易贬值。但是,大米作为俸禄的"单位"只在洪武前期维持了一段时间。慢慢地,就变成了丝、棉和"大明宝钞"的官方的纸币。

1石为10斗,1斗为10升。1升米重约1.25斤,1斗米的重量就是12.5斤,也就是6.25kg,1石米重量就是62.5kg。正统年间是2钱银子左右1石,到了成化年间达到了4两银子1石,明朝末年达到十几两银子1石米。换算一下:正统年间的1石相当于现在的40-70元左右,成化年间则是1300元左右。

但是,后来的"大明宝钞" 贬值严重,官员就变相的工资变少了。据有关专家研究得出,当时明朝官员所得到的实际收入,仅仅相当于其名义俸禄的4%左右。

《明史》:"自古官俸之薄,未有弱此者!"

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朱元璋努力惩治贪官污吏,而正如他所说"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究其原因,当清官还不如回家卖红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所以,当惩治贪污的力度稍稍弱一点,就立即有贪污抬头的现象发生。

那么,我们来看一下清官曾秉正

曾秉正,今江西南昌人,洪武年初期,通过地方举荐人才被任命为海州学正。洪武九年,朱元璋要以"天变"诏群臣议论此事,群臣一起谈谈对朝廷的看法。

之后不久,朱元璋很器重曾秉正,先后提拔他为思文监丞、刑部主事、陕西参政。

"被帝称赞,召为思文监丞。后历任刑部主事、陕西参政。在位多建议,帝颇优容对他,不久因违帝意罢官。"

但是,曾秉正如他的名字一般特别的公正廉洁,而且还耿直,说话经常得罪同僚,而且对朱元璋也有时候是口不择言,说起话来也是冒死直谏。时间长了,朱元璋就生气了,生气后就罢了他的官,让他回老家去反省。

当时,朱元璋可能是让他反省反省,之后再召他回来。就是想让他长记性,要会点说话的艺术。可是朱元璋忘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如果说话拐弯抹角的话,那就不是曾秉正了。

古代,皇上要臣子做什么就得做什么,皇上要其回家,那就得按时回家,否则就是欺君。于是,不想被杀头的曾秉正就想赶紧回家。但是,他日子过得太穷了,根本没有回家的盘缠。又碍于情面,他也不好意思去借。或者是,得罪了太多的人,没处去借。或者是,借也借不到。反正想想实在是没辙了,和老婆一商量,就把四岁的女儿给卖了,换做了盘缠。

根据《明史》记载:曾秉正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朱元璋一听,这还了得,竟然卖女儿,我给你发的工资呢?是向我示威吗?是证明自己是清官吗?一生气,朱元璋就下令把其进行了羞辱性的刑罚--宫刑。目的不言而喻,曾秉正的做法不像是一个父亲所做的事情,那么以后就不要再做父亲了。后来,曾秉正怎样了呢?不知所终了。

按照曾秉正的秉性,他如此重名声,受了朱元璋的侮辱,还能活得了吗?估计想不开寻了短见的多。或者隐姓埋名,了此残生了。

那么,有人会问,既然在明朝当官日子如此不好过,还当什么官呢?那是因为,当官的日子还是比老百姓的日子要好过很多,而且还能实现自己的人生抱负。顺带,官员还有一些其他的"福利":

可以享受豁免纳税和服兵役;

可以乘坐和他们品级相关的的轿子;

如果犯了罪,不是特别重的那种,受到的处罚相比老百姓也要轻很多。

关键词: 不知所终 惩治贪官 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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